各地州(市)供销合作社,直属企事业单位、机关各处室:
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《关于举行学习贯彻*的二十大精神*宣讲团报告会的通知》(供销厅函〔2022〕76 号)通知,学习贯彻*的二十大精神*宣讲团定于 2022年 11 月 3 日上午到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举行报告会,对全系统开展学习贯彻*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宣 讲 人
学习贯彻*的二十大精神*宣讲团成员、中共**史和文献研究院院长曲青山。
二、时间地点
2022 年 11 月 3 日(星期四)上午 9:00,会时半天。会议通过总社云视频会议系统召开。
三、会议要求
(一)请各地、各单位结合实际,按照疫情防控要求,1组织*员干部居家或在封控场所通过扫码或打开链接的方式同步收看(报告会二维码及网址链接见附件)。报告会全程不录音、不录像。
(二)请各地、各单位及时汇总组织收看的情况(包括收看的人数、范围和大家的反应等)于 11 月 4 前报区社办公室。
联系人:袁昊 ,联系电话:15299107766,
邮箱:452867618@QQ.com
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办公室
2022 年 11 月 2 日